让儿子女儿每个月给1000块钱生活费
让儿子女儿每个月给1000块钱生活费?
老人快60了,想让儿女们每个月给1000块生活费,个人觉得,这其实并不过分。但是,看到评论区一片倒的反对声,还是被惊到了。
说说个人看法,首先对评论区一片倒的“子女”说。有个回复说“父母70了,还给自己和姐姐一万块钱,从不开口问自己和姐姐要钱。”随后列举了种种老人不该躺平,躺平就是懒,要继续创造价值,好好赚钱,必要的时候贴补子女的言论。
实话说,看到这种子女将父母的付出理所当然化,并为自己没有办法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生活而合理化的言论和行为,还挺为这些子女的父母感到心疼和心寒的。
感情自己生活得不好是父母造成的,自己完成不了父母的期盼,给不起父母每月1000元生活费也是父母造成的。
如果说60岁、70岁的父母躺平就是懒,那么年纪轻轻就满足于现状,满足于父母的补给,满足于每个月给不起父母1000块生活费的自己,这样的自己就不是懒吗?
讲真,父母对子女的养育责任是到子女成年,成年之后,自己的人生要靠自己,过得好、过得差,都是自己的事,并不是父母造成的。所以所谓的“父母要继续补给成年子女”的因果并不成立。
如果子女继续理所当然地要求父母为自己付出,那么这便是所谓的“啃老”。
其次,对提出这个问题的父母说。想让子女每个月给自己1000元生活费,并不过分。但是,得结合子女的实际情况。
如果子女的生活已经捉襟见肘,入不敷出,那么提出这样的要求,确实是会让子女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。与子女的矛盾和隔阂,也会避无可避。
所以,如果子女的实际情况是难以负担,而自己也并不是特别需要,那么可以考虑降低一下标准,也可以等子女生活条件好一些,再提出这样的要求。
而如果子女条件很好,每月给父母1000元生活费并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和生活品质,那自然是没有问题。
但是结合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普遍情况来看,会提出这个问题的父母,目前面临的应该是第一种情况,即是子女条件可能不是特别好,自己条件也不是特别好,都很需要用钱的情况。
对于这样的情况,不管是子女同意给钱还是父母欢喜收钱,双方因钱造成矛盾和隔阂一定会是必然的结果。
所以,本着家和万事兴的原则,个人认为,这种情况下可以降低生活费的标准,双方协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数额;或者先放一放,在双方都可以承受的范围内,各自再努力一把,共同把生活水平都提高先。
毕竟只要生活水平提高了,钱的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。
大家以为呢?